有效
仑文广旅体〔2022〕54号
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化和旅游部新修订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现就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跨省溢入风险持续存在,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给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带来极大挑战。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充分运用我省疫情防控精密智控“七大机制”“五快循环”等一系列成功做法和经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坚持科学精准,优化防控措施
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要坚决落实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化、精准化。
(一)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要求。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慎终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跨省游客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继续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不恢复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业务。
2.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满足安全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及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3.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4.加强行程管理。旅行社在行程中要持续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旅行社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规范》等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沟通疏导。应注重防疫措施的反馈完善,不断改进服务漏洞,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5.落实防控措施。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旅行社继续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照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要求,积极引导游客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6.加强监督检查。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二)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当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风险等级高时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
2.强化景区游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景区应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可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者方可进入。要结合实际科学设置查验区域,加强秩序管理,避免造成人员车辆拥堵。
3.加强人流管理。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落实“一米线”要求,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
(三)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不随意关停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被划分为低风险区时,要坚决做好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被划定为高风险区时,应暂停营业。
2.做好场所防控。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防控要做到“三有五做好”。“三有”即“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物资设备”;“五做好”即“做好定期清洁消毒、做好有效通风换气、做好科学餐饮、做好防控宣传、疫情出现后做好应急处置和专业消杀”。
3.做好人员防控。要做到入口安排专人值守,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实名登记等措施。有预约消费和管控分流措施,控制消费者数量和停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在前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四)做好剧院等演出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要求。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落实剧院等演出场所防控措施,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没有发生疫情时,要督促演出举办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对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做限制,原则上不对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做限制。
3.划分为低风险区时,由区委区政府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剧院等演出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以及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观众人数。划分为高风险区时,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4.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五)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版)》要求。根据区疫情防控统一部署,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2.做好场馆防控。加强消毒清洁,加强防护物资储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疫情出现后做好应急处置和专业消杀。
3.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各场馆要在加强疫情防控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的阅读推广活动、群众文艺活动、文化培训辅导和展览展示等线下服务,确保正常举办的文化活动防疫安全、规范有序。通过浙里文化圈、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平台,不断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内容更新,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宣传防疫和健康知识,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六)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要求。对在本地备案的考级活动加强疫情风险科学研判,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点位不得开展考级活动,对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调整备案及相应考级活动的,做好统筹指导,确保现场考级活动开展安全有序。
2.做好入场检测工作。开展现场考级活动的机构应当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场次、考场选址和考试时间。考点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考生检录时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核酸检测等有效健康证明,按照考场安排表持准考证进行检录登记。考生出现咽痛、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禁止入内。
3.优化工作流程。考级机构和承办单位应当通过不见面方式 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考试报名、考场安排、证书发放等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相关参数标准,科学测算考点日均人数上限和单位流量,实现考生分批次、分时段、分通道错峰入场。
4.加强应急管理。考级机构及承办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考场须设置人员紧急疏散、分流的指示标识和应急通道。考级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医务保障工作,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在现场考级活动中如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考点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暂停考试并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5.加强考场管理。考场选择应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要求,并避免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医院、商业区等地点附近安排考场。各专业考生考场内人均面积最低标准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GB/T 36725—2018)规定上浮2㎡执行,且集体性考试中音乐基础知识和美术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 50 人、舞蹈专业每个考场人数上限10人。考生在候考区内应保持安全距离。
6.落实防控措施。考级机构应当在考试前一天以及考试期间对考点高频接触物体如桌椅、门把手和考试器材设备等及时进行清洁消杀。各考点应备足防护物资,建立《考点清洁消毒记录表》,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集体性考试相邻场次间应有充足的间隔期做好考场的换气通风。
(七)做好行业内其它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行业内各单位要根据区防办统一部署,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守好“小门”。切实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星级旅游饭店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一门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对入住饭店人员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公共文化单位、文广旅体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上岗前严格落实健康码检查核验,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员工根据区防办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落实到位
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各项优化防控调整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压实公共文化单位、文广旅体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 (二)加强指导培训。要加强对文广旅体行业优化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培训,提升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疫情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风险应对。要加强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督促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游客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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