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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汽车理财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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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3 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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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4-1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5年经营发展需要,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800万美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萨摩亚商宸展”)台湾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萨摩亚商宸展台湾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8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期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本次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合同为准,由公司与被担保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业务往来对象协商确定,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果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担保终止时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将为下述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注:汇率按2024年11月29日美元/人民币汇率1:7.1877进行换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Inc.)台湾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   2、注册地址:Portcullis TrustNet Charnbers,P.O.Box 1225,Apia,Sarnoa   3、法定代表人:蔡宗良   4、实收资本: 2,800,000美元   5、主营业务:投资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萨摩亚商宸展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萨摩亚商宸展台湾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新台币元      8、萨摩亚商宸展台湾分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25WN5R   2、法定代表人:李明芳   3、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187号   4、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9月30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鸿通科技7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鸿通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鸿通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新增担保有效期为实际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正在履行且尚未到期的担保以实际合同签署的有效期为准。   3、担保金额:公司2025年度拟为萨摩亚商宸展台湾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8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就其日常经营发生的业务往来提供不超过2,0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4、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前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绝对控制权。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结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5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其他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4-12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向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590万元,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   关联董事蔡宗良、Foster Chiang、刘世明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台湾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TPK集团含TPK Holding Co.,Ltd.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TPK Universal Solutions Limited、长鸿光电(厦门)有限公司、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京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嘉(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宸鸿电子材料(厦门)有限公司、全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传诚进出口(厦门)有限公司、香港商宸盛光电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等。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以上预计金额均未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4:该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已根据公司内部流程审批通过。   5、本次交易因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而转变为关联交易,其中2024年1-6月份的发生额人民币357.66万元为执行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1-6月份的发生额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2024年7-12月份额度已根据公司内部流程审批通过。   6、本次交易为鸿通科技执行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因2024年1月公司完成了对鸿通科技的收购,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而转变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7、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TPK集团(指TPK Holding Co.,Ltd. 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TPK Holding Co.,Ltd   董事长:江朝瑞   实收资本额: 4,066,637,590元新台币   地址:台北市內湖区民权东路六段13之18号   主营业务:触控感应器、触控模组、触控荧幕、ITO玻璃及保护玻璃相关产品之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4年9月30日,TPK Holding Co.,Ltd.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显示:总资产新台币92,204,852千元、净资产新台币39,357,956千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53,029,891千元、净利润新台币711,750千元。   2、睦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豪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新台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及租赁   住所:台北市大安区仁爱路三段141号11楼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新台币1,325,171千元、净资产新台币-3,538千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新台币2,049千元、净利润新台币-26,083千元。   3、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峰   注册资本:1,542.85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14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A座11层   经营范围:智能仪器、智能设备、物联网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嵌入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及销售;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通讯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电子设备、办公耗材、网络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金融、证券、期货、基金投资咨询除外);自主借阅设备软硬件的研发;图书销售;图书租赁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家居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2,344,317.51元、净资产-4,485,508.09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6,497,097.12元、净利润-6,629,744.70元。   4、宝德阳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豪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6日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坂尚路191号七楼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94,374,987.56元、净资产187,425,896.64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6,687,345.17元、净利润19,926,871.07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的采购原材料、服务、设备;租赁;提供制造服务、劳务、销售产品等,交易将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内,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审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同意本次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4-12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降低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出于提高经营效率的考虑,需要持有较大数额的美元资产和美元负债,同时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外汇持有量预计将持续增加。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根据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6、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进行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该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率损失。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已制定了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将对实际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2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产生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4-125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汇(含新增、续期及正在生效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具体授信日期、授信期限及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1、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的情况,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对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进行确定和调整,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与业务往来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可分多次申请。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4-126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TES Touch Embedded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萨摩亚宸展”)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ITH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TH”)股份累计不超过400万股,占ITH当前总股本的0.8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减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ITH股价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事项,最终出售数量以及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财务投资考虑,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宸展以自有资金向ITH增资,并于2023年6月9日签署《增资协议》,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10,000,000美元增资款的出资事项,共获配10,000,000股ITH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0日和2023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ITH于2024年11月26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萨摩亚宸展持有的ITH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03%。截至2024年12月12日,萨摩亚宸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ITH股份共计277.2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56%,共计产生利润13,764,420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或“前次减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7.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前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   3、基于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萨摩亚宸展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ITH股份,本次减持与前次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400万股,占ITH当前总股本的0.81%,减持价格以交易时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司预计本次交易和前次交易产生的利润累计约为1,831.12万元(最终金额以公司实际完成本次交易时产生的利润为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ITH Corporation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梁公伟   4、注册地址: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5、成立时间:2019年1月10日   6、注册资本:新台币4,923,966千元   7、经营范围:显示屏驱动IC 、触控及时序控制IC之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   8、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截至2024年10月31日):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新台币千元      10、ITH为境外上市公司,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核查。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同时能够增加运营资金,为未来投资及研发项目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公司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ITH股价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事项,最终出售数量以及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4-127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611,973份股票期权。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登记完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273,247股。   综上,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171,777,677元增加至174,662,897元,总股本由171,777,677股增加至174,662,897股。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注:上表加粗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同意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2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6:00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00-5.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及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特别说明:   1、提案1至提案4、提案6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提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12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邮政编码:361022)   联 系 人:徐可欣、张玉华   电子邮件:IR@tes-tec.com   联系电话:0592-6681616   传 真:0592-668105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19;   (二)投票简称:宸展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2月27日17:00时之前送达、传真(0592-6681056)、信函或电子邮件(IR@tes-tec.com)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3019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编号:2024-12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原指派于长江、周兰更为签字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彭凯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立信内部调整,现指派立信合伙人丁彭凯接替于长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合伙人,指派立信合伙人李福兴接替丁彭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合伙人为丁彭凯、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兰更、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福兴。   三、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项目合伙人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丁彭凯,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已参与三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丁彭凯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丁彭凯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2、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合伙人:李福兴,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已参与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李福兴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李福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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